秘鲁政府对限制公投权的法律提出了信任问题
《秘华商报》讯:秘鲁主席阿尼巴尔·托雷斯本周四11月17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废除第31399号法律的信任问题,该法律加强了宪法改革法律的批准程序,在第26300号法律《公民参与和控制权法》第40和44条中有规定。
该法律修改了第26300号法律第40条,明确规定如果不按照上述宪法第206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处理,就不能举行改革宪法的全民公决。换句话说,也就是说,如果改革提案事先未获得国会以法定议员人数的绝对多数批准。
他说:“我在我的内阁陪同下来到这里的原因是要求批准今天要求的法案,该法案废除了第31399号法律,该法律加强了批准宪法改革法律的程序(......),我将其称为反公投法案,对此我提出一个信任问题。”
托雷斯·巴斯克斯在他的讲话中排除了政府打算通过这个信任问题,在有两个人拒绝信任问题的情况下,按照宪法的规定,关闭国会。他发言说:“总统先生,我在这里提交法案的目的不是要关闭国会,不是的。我们要做的是建立一种信任的力量。我们要做的是确立人民的权力,作为组成权力,积极参与重大问题,而且组成权力不应置于主权权力之上。国会议员和国家总统是由人民的主权投票选出的,任期五年,这一点必须得到尊重。”
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如果打算关闭国会,他可以同时就不同的法律议题提出最多两个信任问题,并以这种方式遵守宪法规定的法律,即授权总统在出现两个拒绝信任问题时关闭国会。
他还解释说,一项法律已经被宪法法院确认,这并不妨碍要求废除该法律,“有可能废除宪法法院已经或尚未宣布符合宪法的法律。宪法法院宣布一项法律符合宪法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被废除,就像一些用倒序号表示的著名宪法学家所坚持的那样。”
关于要求废除第31399号法律的核心论点,总理说:“我的意思是说,试图纠正第31399号法律所产生的情况,该法律否定了宪法文本中最相关的权利之一,而这恰恰是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一。我们指的是公民的权利,指的是人民在没有中间人的情况下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这一点通过公投权等方式得以实现。公投权是宪法法院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不应成为自由和绝对行使公投权的障碍。因此,当第31399号法律被通过时,它建立了一个任意的例外,在宪法中找不到,它阻碍了公民权的行使,并授予国会一个在宪法设计中没有预见的权力。没有人可以限制主权权力,只有宪法中的那些限制。代表不能凌驾于被代表者,即秘鲁人民之上。”
在不到22分钟的讲话中,总理说,他预计今天提出的信任问题将在本周和下周之间由国会进行辩论,然后根据国会议事规则第86条C节进行表决。在这一点上,他警告说,不会接受国会的回应躲在“晦涩的条款”后面,例如不承认信任问题或宣布不予受理,因为宪法第133条没有说拒绝,而是说拒绝信任。
他指出:“如果信任被拒绝。没有说是否明确拒绝。拒绝的方式可以是宣布不予受理、宣布不受理或任何其他机制。当然,这将被行政部门理解为拒绝我们此刻提出的信任问题。”
总理的演讲结束后,他和陪同他的部长们离开了会议厅,由何塞·威廉姆斯(JoséWilliams)主持的国会委员会暂停了全体会议,直到下午3点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