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政府颁布法律实现养老金制度现代化
《秘华商报》讯:秘鲁行政部门9月24日周二颁布了规定“秘鲁养老金体系现代化”(modernización del sistema previsional)的法律,该法律规定,国家养老金体系和私人养老金体系都是单一体系的一部分,“在公共和私人管理下,普惠、平等、包容并整合在一个多支柱结构中。”该法律是由议会推动并由Fuerza Popular(人民力量党)法官提出,秘鲁总统、部长会议主席古斯塔沃·阿德里安森(Gustavo Adrianzén)、国会主席爱德华多·萨尔瓦纳(Eduardo Salhuana)以及立法机构第一副主席帕特里夏·华雷斯(Patricia Juárez)签署。
该法规表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旨在寻求“其受益人逐步获得”养老金,为此它确保“养老金更加完善,提供最低养老金,并将消费者养老金作为补充缴款机制”。其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无论是否属于国家养老金制度(SNP)或私人养老金制度(SPP),只要他们满足要求和条件即可获得。”
为此,建立了单一养老金制度,其结构基于四个支柱:非缴费型(no contributivo)、半缴费型(semicontributivo)、缴费型(contributivo)和自愿型(voluntario)。非缴费支柱包括公共管理和融资;半缴费型,有公共和私人管理以及公共补充融资;缴费型,也包括公共和私人管理部门,但资金来源是“与系统有联系的人员的缴款”;自愿性,通过“可免费获得的不以养老金为目的的自愿缴款”,“允许附属人员提高养老金或完成缴款”。
获得非缴费支柱的人是那些“在退休年龄时至少没有特殊比例的退休金,并且根据Sisfoh标准处于贫困或弱势状态的人,且无论他们是否属于该系统”,也适用于“符合制定相应公共干预法规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严重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ONP负责管理付款。
另一方面,该规则规定,秘鲁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均为65岁,“提前领取普通提前或提前失业养老金的年龄要求”为55岁以上。同样,条例指出“禁止全部或部分提取SPP会员强制性缴费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并且40岁以下的会员将无法提取的额度为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