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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强化警察执法权力:新法允许现行犯击毙犯罪威胁引发社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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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秘华商报

《秘华商报》讯: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秘鲁政府近日接连出台两项重要法律改革,进一步加强国家警察(Policía Nacional del Perú,简称PNP)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尤其是在打击现行犯罪方面的武力使用权限。

3月31日,秘鲁政府正式颁布第32291号法律,对第1186号立法法令进行修改,明确规范国家警察在使用致命和非致命武器时的法律边界。新法核心内容是授权警察在面对现行犯罪且嫌疑人携带真枪、假枪、失效武器或类似危险物品时,只要“推定自己或他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即可当场击毙嫌疑人,该行为将被视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责。

法律还对第3条和第7条进行了修订。其中,第3条更新了“警用手段”的定义,涵盖所有由国家授权的致命与非致命武器及相关设备;第7条则重申在非致命战术防御层面,警察应优先采取克制手段应对威胁。

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伴随着对“现行犯”概念的强调:指的是正在实施犯罪或刚刚犯罪后被当场发现者。法律明确,面对此类情形,只要构成威胁且携带危险物品,警方即可依法使用枪械致命打击,法律将提供全额保护。

此举引发了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新法为警察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武装,有助于打击日益猖獗的暴力犯罪,恢复执法信心。国会方面表示,这项措施“是对警察权威的恢复”,不应让执法人员在生命受威胁时仍陷于法律模糊地带。然而,也有法律专家和人权组织担忧,这样模糊的“推定危险”标准可能被滥用,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将导致执法过度甚至执法暴力。因此,政府被要求必须尽快出台清晰的执行细则和监管机制,避免法律成为“变相许可开枪”的工具。

根据新法规定,内政部须在法令生效后60天内完成相关细则的制定与适配,以确保新规合法合规实施。

而就在此前几日,政府还公布了另一项改革措施,推动《使用武力等级法》的更新。这项措施首次纳入了在现行犯情境下警察可使用武器的新情形,进一步打通实操障碍,为警察合法开枪提供明确法律支撑。此次改革被认为是近年来秘鲁在警力执法权限方面最具突破性的变化之一。

随着秘鲁城市犯罪率不断上升,民众对安全的呼声日益强烈。新法出台虽然受到一部分市民欢迎,认为有助于震慑犯罪、提振执法效率,但同时也引发了“法律授权杀人”的忧虑。社会各界普遍呼吁政府在强化执法力量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设,确保安全与人权并重。

随着两项新规正式落地,秘鲁警方在执法一线的权限和责任将发生显著变化。能否真正做到“依法用枪、规范执法”,成为未来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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