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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政府颁布新国籍法外籍人士入籍门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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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秘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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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华商报》讯:秘鲁总统迪娜·博鲁阿尔特(Dina Boluarte)政府日前颁布第32421号法律,对取得、恢复及放弃秘鲁国籍作出新规定。该法已于8月14日刊登在官方公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并对外籍人士申请秘鲁国籍提出更严格的条件。
新《国籍法》规定,外国人自愿取得秘鲁国籍仅可通过自然入籍、选择国籍、双重国籍、特殊功勋或作为优秀运动员五种途径。通过自愿方式入籍者在权利和义务上与本国公民一致,但须遵守宪法及相关限制。
在具体条件方面,自然入籍需连续居住至少五年,选择入籍则要求四年,而优秀运动员或特殊功勋者需居住两年。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移民身份、合法收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西班牙语或宪法承认的其他语言,并通过地理、历史、文化及宪法等方面的考试,同时不得有任何刑事、司法或警方不良记录。
法律还明确,自然入籍与双重国籍申请人须证明每年收入达10个税收计量单位(UIT),即53,500索尔,且收入来源须合法。此外,父母通过归化取得的国籍不自动传给子女,但在父母获得国籍前出生于海外的子女可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
办理国籍获取、放弃或恢复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新法生效前已启动的程序将依旧适用旧规定,而已签发但尚未领取的证书或登记文件,相关人员须在收到唯一通知后的六个月内亲自领取,不得由代理人代领。
部分外国人对新法表示不满,认为以秘鲁每月1,130索尔的基本工资水平计算,年收入达53,500索尔难以实现,批评新规设置了过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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